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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成集团61999(值得再来)有限公司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(2024年)

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 2024-01-26

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《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现实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湘潭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(值得再来)有限公司各专业转专业的工作。

第三条 学院整体考量设定各专业转出名额。

第四条 学院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下拨专业指标进行接收工作,专业间指标不予打通。

第五条 对于已经转专业的学生,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。

第六条 对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入的学生,除需要满足学校有关转专业的条件外,还需要满足以下各项资格条件:

1.思想品质优良,身心健康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,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;

2.转专业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绩点排名本专业前30%,成绩无不及格现象;

3.英语成绩要求70分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;

4.高水平运动员、英语特长、艺术类特长、学科竞赛特长、学科研究特长等学院需要的其它特长类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,但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
第七条 对于第二学年转入的学生,除需要满足学校有关转专业的条件外,还需要满足以下各项资格条件:

1.思想品质优良,身心健康,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,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,没有受过学校、学院的任何处分;

2.转专业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绩点排名本专业前50%,成绩无不及格现象;

3.英语成绩要求70分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;

4.高水平运动员、英语特长、艺术类特长、学科竞赛特长、学科研究特长等学院需要的其它特长类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,但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。

5.原则上必须降一年级学习。

第八条 学院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,就思想品德、基础知识以及专业适应度等进行考核,并根据学校下拨指标确定转入学生。

第九条 申请转入的学生,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、相关佐证材料、接受考核等活动,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对拒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要求者,取消申请资格或不予接收。

第十条 本细则由太阳成集团61999(值得再来)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解释。

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湘潭大学太阳成集团61999(值得再来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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